在现代社会,随着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个人和家庭所拥有的资产形式已不再局限于传统的房产、存款、车辆等实体资产,数据资产作为新兴资产类型,逐渐成为财富传承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数据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社交媒体账号、电子邮箱、网盘文件、虚拟货币、网络游戏装备、数字版权等,其价值不仅体现在经济层面,更可能承载着个人情感与记忆。因此,在继承方式上,数据资产与传统资产既存在相似性,也具有独特性,需要在法律、技术与伦理之间找到平衡。
从继承方式的角度来看,传统资产的继承通常遵循较为成熟的法律框架。以不动产为例,继承人可以通过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的方式取得房产所有权,继承过程通常包括遗产申报、公证、过户等程序。银行存款、股票等金融资产的继承则涉及银行或证券公司的手续办理,虽然程序较为繁琐,但已有明确的操作流程。而在数据资产方面,由于其虚拟性、依附性和平台性等特点,继承方式尚处于探索阶段。
首先,数据资产的继承往往受到平台规则的制约。许多互联网平台在其用户协议中规定,账号具有人身专属性,禁止转让、继承或赠与。例如,一些社交媒体平台在用户去世后,允许亲属申请“纪念账号”或“遗产账号”,但并不赋予继承人对账号内容的完全控制权。这种做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用户隐私,但也限制了数据资产的自由流转。因此,在继承数据资产时,继承人往往需要与平台沟通,申请特定权限,这与传统资产继承中直接办理过户手续的方式存在明显差异。
其次,数据资产的价值评估和分割较为复杂。传统资产如房产、车辆等通常有明确的市场价值,可通过评估机构进行估值,继承人之间也较容易达成分配协议。而数据资产的价值往往难以量化,例如一个拥有百万粉丝的自媒体账号,其商业价值可能远超实体资产,但同时也可能因平台政策变化而迅速贬值。此外,一些数字资产如网盘中的照片、文档等,虽然不具备直接经济价值,但可能承载着重要的情感价值,如何在继承过程中兼顾经济与情感因素,是数据资产继承面临的一大挑战。
再者,遗嘱在数据资产继承中的作用亟待强化。在传统资产继承中,遗嘱是明确继承意愿的重要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然而,许多人在制定遗嘱时并未将数据资产纳入考虑范围,导致去世后相关资产陷入“无人认领”或“难以处理”的状态。因此,建议在遗嘱中明确列出重要的数据资产及其继承安排,包括账号信息、访问权限、使用意愿等。同时,可指定“数字遗产执行人”,专门负责数据资产的整理、转移和管理,以确保继承过程的顺利进行。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国家和地区已经开始探索数据资产继承的法律制度。例如,美国部分州已通过《统一受托人访问数字资产法》(Uniform Fiduciary Access to Digital Assets Act),允许用户在遗嘱中指定数字资产的继承人,并赋予执行人访问相关账户的权利。欧盟也在《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中对数据可携权作出规定,为数据资产的继承提供了法律依据。相比之下,我国目前尚未出台专门针对数据资产继承的法律法规,相关实践仍处于探索阶段,亟需立法完善与制度建设。
综上所述,数据资产与传统资产在继承方式上既有共性也有差异。传统资产继承依托成熟的法律体系和操作流程,而数据资产继承则面临平台规则限制、价值评估困难、法律保障不足等多重挑战。面对数字时代的变革,社会应加强对数据资产继承问题的关注,在尊重用户意愿、保护隐私安全的基础上,推动建立更加完善的继承机制。同时,个人也应提高对数据资产的认识,在财富规划中将其纳入继承安排,以确保数字遗产的有序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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