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财政部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联合发布了《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在数据资产价值评估领域迈出了系统化、规范化的重要一步。该文件的出台,不仅为数据资产的合理定价和流通提供了政策依据,也为科技政策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和工具,进一步推动了数字经济时代的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数据资产是指由特定主体合法拥有或控制的、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数据资源。这一定义从法律权属、经济价值和可控性三个维度出发,为数据资产的识别与分类提供了基本框架。在当前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加速推进的背景下,明确数据资产的边界和属性,有助于厘清数据权属关系,为后续的评估、交易和监管奠定基础。
在评估方法方面,《指导意见》提出了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三种基本方法,并鼓励根据数据资产的具体特征进行组合应用。这一灵活性的设定,体现了政策制定者对数据资产多样性和复杂性的深刻认识。例如,对于尚处于积累阶段、尚未产生直接收益的数据资源,可以采用成本法进行基础估值;而对于具备较高市场流通性的数据资产,则可以参考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评估;而对于具有稳定收益预期的数据资产,则更适合采用收益法进行贴现估值。这种多元化的评估路径,不仅提升了评估的科学性,也为不同行业、不同场景下的数据资产评估提供了可操作的指导。
《指导意见》还特别强调了数据资产评估中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问题。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其价值实现往往伴随着隐私泄露、数据滥用等风险。因此,《指导意见》要求评估机构在开展数据资产评估时,必须充分考虑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尤其是在数据来源合法性、数据使用边界、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此外,还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影响数据资产价值的外部因素进行识别与量化,确保评估结果的稳健性和可靠性。
在政策实施层面,《指导意见》明确了财政部门、资产评估行业协会、数据资产持有主体和评估机构四方的责任分工。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推动数据资产评估标准体系的建设;行业协会负责制定具体的技术规范和执业准则;数据资产持有主体应提供真实、完整的基础信息;评估机构则需秉持专业、独立、客观的原则开展评估工作。这种分工明确、协同推进的机制,有助于形成高效、透明、规范的数据资产评估生态体系。
对于科技政策研究而言,《指导意见》的发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它为科技政策制定者提供了关于数据要素价值评估的第一手政策工具,有助于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的深化。其次,它为科技政策研究提供了新的研究议题,如数据资产定价机制、数据权属制度、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等,这些都将成为未来政策研究的重要方向。再次,它为科技政策评估提供了可量化的指标体系,有助于更精准地衡量科技政策的实施效果和数据要素配置效率。
总体来看,《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的出台,是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它不仅填补了数据资产评估领域的政策空白,也从制度层面推动了数据资源的资产化进程。对于科技政策研究者而言,这一政策文件的发布,既是挑战,也是机遇。研究者需要深入理解数据资产的特性及其评估方法,积极参与政策制定与评估实践,为构建更加完善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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