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1日,河南省正式发布《河南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河南省在推动公共数据资源高效利用、赋能数字经济发展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该《办法》不仅为公共数据资源的授权运营提供了制度保障,也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提供了重要支撑。以下将从政策背景、核心内容、实施路径及意义等方面进行深入解读。
首先,从政策背景来看,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快速发展,数据已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和新型生产要素。河南省作为中部地区的重要经济大省,积极落实国家关于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与高效利用。此次《办法》的出台,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旨在通过规范公共数据资源的授权运营机制,激发数据要素潜能,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其次,《办法》明确了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框架。其中,“依法合规、安全可控、分类分级、权责清晰”是授权运营的基本原则。公共数据资源的运营必须在确保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进行,严禁未经授权的数据使用和转让。《办法》对公共数据资源进行了分类分级管理,依据数据的敏感程度、使用场景和影响范围,设定不同的授权条件和管理要求,确保数据资源在不同场景下的合理使用。
第三,《办法》对授权运营主体、流程和监管机制进行了系统规定。授权运营主体主要包括依法设立的公共数据运营平台、具备资质的数据服务机构以及经授权的市场主体。运营流程涵盖数据资源目录编制、授权申请、评估审批、合同签订、运营监管等多个环节,形成闭环管理体系。此外,《办法》还建立了动态监管机制,由省级数据主管部门牵头,联合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授权运营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数据使用合法合规、安全可控。
在实施路径方面,《办法》强调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可用、可管、可控”。一方面,通过建立统一的数据资源目录体系,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的数据资源归集、共享与开放;另一方面,鼓励社会力量依法参与数据资源的加工、开发和应用,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参与、多方协同”的数据运营格局。同时,《办法》还提出要建立健全数据安全防护体系,强化数据脱敏、加密、访问控制等技术手段,确保数据在流通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控性。
从政策意义来看,《办法》的出台具有多重深远影响。其一,有助于提升河南省公共数据资源的利用效率,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其二,为构建统一、规范、有序的数据要素市场提供了制度支撑,有利于吸引优质企业参与数据开发,培育数据服务新业态;其三,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授权运营机制,增强了政府对数据资源的统筹管理能力,提升了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在实施过程中仍需面对多重挑战。例如,如何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数据的高效流通?如何在授权运营中平衡政府、企业与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如何建立有效的数据价值评估机制,促进数据资源的合理定价与交易?这些问题都需要在后续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
总体而言,《河南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办法(试行)》是一部具有前瞻性和实践指导意义的重要政策文件。它不仅为河南省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提供了制度保障,也为全国其他地区探索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模式提供了有益借鉴。随着《办法》的深入实施,河南省有望在数据治理、数字经济发展和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为构建数字中国贡献“河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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