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4日,江西省正式发布《江西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标志着江西省在公共数据资源管理方面迈出了制度化、规范化的关键一步。该《细则》作为江西省公共数据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统一登记制度提升数据资源管理效能,推动数据要素价值释放,赋能数字政府与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下从政策背景、核心内容、实施意义与未来展望四个方面进行解读。
近年来,随着“数据二十条”的出台以及《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我国逐步构建起以数据要素为核心的新发展格局。江西省作为中部地区数字经济发展的重点区域,亟需通过制度创新提升数据治理能力。《细则》的出台,正是对国家关于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部署的积极响应,旨在通过建立统一、规范、权威的公共数据资源登记机制,解决数据资源底数不清、权属不明、流通不畅等问题,推动数据资源的高效利用与安全保障。
《细则》共六章三十四条,围绕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的基本原则、登记主体、登记流程、权利义务及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首先,《细则》明确了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的适用范围,涵盖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依法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组织所持有的数据资源。登记内容包括数据资源的基本信息、来源、用途、更新频率、使用权限等,确保数据资源可追溯、可管理、可共享。
其次,《细则》确立了“谁提供、谁负责”的登记原则,强化数据资源提供单位的主体责任。登记流程包括申请、审核、公示、登记备案等环节,确保登记过程公开透明、程序规范。同时,《细则》鼓励数据资源持有主体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开放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与授权运营,推动数据资源的价值转化。
此外,《细则》还明确了登记机构的职责分工,建立了省、市两级登记管理体系,由省数据主管部门统筹协调,设区市具体实施,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的登记管理机制。
《细则》的实施将对江西省数据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产生深远影响。
一方面,《细则》有助于摸清数据资源家底,提升数据资源的管理效率。通过统一登记,可以实现对全省公共数据资源的全面梳理和动态更新,为政府决策、公共服务优化提供数据支撑。同时,登记信息的公开共享也有助于社会各界了解可用数据资源,提升数据资源的透明度和可获取性。
另一方面,《细则》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奠定了制度基础。通过明确数据资源权属和使用规则,有助于打破数据壁垒,促进跨部门、跨层级、跨行业数据流通,激发数据要素在金融、医疗、教育、交通等领域的创新应用。同时,也为数据交易、数据资产评估等市场化机制的建立提供了前提条件。
更重要的是,《细则》强调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要求在登记过程中严格落实数据分类分级管理,确保数据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流通使用。这不仅有助于增强公众对数据共享的信任,也为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
《细则》的出台只是江西省数据治理体系建设的第一步。未来,江西省还需在以下几个方面持续发力:
一是加强登记制度与数据开放、数据交易、数据资产评估等制度的衔接,构建完整的数据要素流通体系;
二是推动登记信息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资源体系对接,实现跨区域数据资源互通共享;
三是强化技术支撑,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登记系统的智能化、自动化水平,提高登记效率与数据可信度;
四是加强政策宣传与培训,提升各级政府部门对数据登记工作的认知与执行力,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综上所述,《江西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的发布,是江西省在数据治理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具有里程碑意义。它不仅为全省公共数据资源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也为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和数字经济发展注入了新动能。随着政策的深入实施,江西省有望在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中走在前列,为全国数据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江西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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