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资产纠纷如何举证 | 传统有实物
2025-08-05

在数字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数据已经成为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然而,随着数据资产的交易、使用和共享日益频繁,围绕数据资产产生的纠纷也不断增多。尤其是在涉及传统实物资产与数据资产交叉的案件中,如何有效举证成为解决纠纷的关键。本文将从举证责任、证据种类、举证策略等方面,探讨在数据资产纠纷中如何结合传统实物进行有效举证。

首先,明确举证责任是举证过程中的首要任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谁主张、谁举证”是举证责任分配的基本规则。在数据资产纠纷中,无论是主张数据所有权、使用权还是侵权赔偿,原告都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其主张。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涉及数据泄露、数据滥用等情形时,法院也可能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要求被告提供反证,以减轻原告的举证负担。

其次,在数据资产纠纷中,证据的种类和形式具有多样性。传统实物证据在其中仍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例如,在涉及数据存储设备(如硬盘、服务器、U盘等)的权属争议中,实物设备本身可以作为证据提交,证明数据的来源、归属以及控制权。此外,实物证据还可以与电子数据相互印证,增强证据的可信度和证明力。例如,一份打印出来的数据清单,若能与存储在实物设备中的原始电子数据一一对应,便可以作为有力的辅助证据。

除了实物证据外,电子数据本身也是举证的重要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前提是其具有真实性、合法性与关联性。因此,在数据资产纠纷中,当事人应注重电子数据的收集、保存和固定。例如,可以通过公证机关对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过程进行全程公证,也可以利用可信时间戳、区块链等技术手段确保数据的完整性与不可篡改性。

在实践中,许多数据资产纠纷往往涉及合同履行、知识产权归属、商业秘密保护等复杂法律关系。此时,合同文本、授权书、合作协议等书面材料便成为举证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当数据资产与传统实物资产共同构成交易标的时,合同中对数据权属、使用范围、交付方式等条款的明确约定,将成为判断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依据。因此,在签订相关合同时,当事人应特别注意对数据资产的权利归属、使用限制、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详细约定,并妥善保存相关书面材料。

另外,在数据资产纠纷中,专家意见和第三方鉴定也具有重要价值。由于数据本身具有无形性、易复制性等特点,普通当事人往往难以独立完成数据的提取、比对和分析。在此情况下,委托专业的数据鉴定机构或聘请信息技术专家出具专业意见,不仅可以帮助法院理解案件事实,也有助于增强己方证据的说服力。特别是在涉及数据篡改、数据恢复、数据权属鉴定等技术性强的案件中,专家意见往往具有决定性作用。

在举证过程中,还应注意证据的完整性和连续性。数据资产的生成、传输、存储、使用等环节往往涉及多个节点和平台,因此当事人应尽量收集全过程的证据链,避免证据断裂导致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例如,在主张数据所有权时,除了提供原始数据文件外,还应提交数据生成的时间戳、操作日志、访问记录等辅助证据,以证明数据的原创性与控制权。

此外,随着司法实践的发展,法院对数据资产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近年来,已有多个典型案例明确了数据资产的法律地位及其保护路径。例如,在某起涉及企业数据资产转让的案件中,法院不仅认可了数据资产的财产属性,还结合存储数据的服务器实物、数据使用合同、数据访问权限记录等多方面证据,最终确认了数据权利的归属。这些判例为今后类似案件的举证提供了重要参考。

综上所述,在数据资产纠纷中,举证不仅需要关注电子数据本身的收集与固定,也应重视传统实物证据的辅助作用。通过实物与数据的结合、合同与技术的配合、书面证据与专家意见的互补,当事人可以构建起更为完整、有力的证据体系,从而在诉讼中占据有利地位。面对日益复杂的数据法律环境,企业和个人都应提高法律意识,提前做好数据资产的权属管理与证据保存工作,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

15201532315 CONTACT US

公司:赋能智赢信息资讯传媒(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平南社区龙岗路19号东森商业大厦(东嘉国际)5055A15

Q Q:3874092623

Copyright © 2022-2025

粤ICP备2025361078号

咨询 在线客服在线客服 电话:13545454545
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我